为督促各级政府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2017年7月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台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每月对在管项目进行自检,各区、局每月抽查项目的落实情况。因此,我会受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自2017年8月30日起,组织顺德区物业管理专家组对顺德辖区内部分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抽查。
截至2017年12月19日,共计抽查了顺德区内100个物业管理项目,被抽查的项目大部分落实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够虚心接受,并表示会按期整改。对于存在管理问题的项目,由我会出具《佛山市顺德区物业管理项目现场检查整改意见书》,要求项目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作出整改,对于设施设备损坏严重及存在较多管理问题的项目,则由贵局出具《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在检查过程中,我会发现绝大部分项目负责人存在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的出台及检查目的、检查内容不了解,部分项目的管理人员对如何管理项目,如何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等规范工作不清晰等问题。我会计划在2018年针对上述问题,举办相关专题培训及讲座。